关于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冀高认办〔2017〕2号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为更好地摸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科技部编制了“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请各高新技术企业尽快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为3月13日至5月19日。
二、填报要求
1、此次填报对象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认真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见附件)。
3、填报步骤: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点击“企业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后,进入“企业年报”版块,点击“添加”按钮,即可填报。企业填写完成后,请依次“保存--提交”完成申报。此次填报只需进行网络操作,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4、涉及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或核心信息变更的企业,请先填报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再申请相关变更。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在重新认定之前,需要先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再填写申报材料。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进行填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技术支持:刘 蕾 王童玲
联系电话:0311--85813965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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