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河北省 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132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7〕82号)的有关要求,2017年,我厅将继续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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