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第五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五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6-11-05 11:00:12分类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浏览7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有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培育支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关于发布2026年陕西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84号)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共青团陕西省委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成立组委会(见附件),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硬件装调员)、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运维员S)、工业大数据(数据库运行管理员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信息系统适配验证师S)4个赛项。各赛项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30%,实践操作占70%。

(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赛项,按照智能硬件装调员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硬件装配调试、故障检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的综合应用能力。

(二)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赛项,按照工业互联网运维员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工业互联网设备接入、平台运维、边缘应用配置与现场故障处置的综合能力。

(三)工业大数据赛项,按照数据库运行管理员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工业数据处理、数据库运维、数据建模治理与工业大数据场景落地的综合能力。

(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赛项,按照国产软硬件与信息系统适配验证师职业要求,综合考核选手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

三、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各赛项均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各赛项各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各赛项各组别均不得跨单位组队,职工(含教师)、学生不得混合组队。

(二)报名条件

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陕企业的一线在职职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在职教师和学生。其中,职工组参赛选手需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学生组参赛选手需为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选手凡在陕西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且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均可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参赛名额

各赛项西安市可选派6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3队),其他市(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可分别选派4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2队)。省属企业、中央驻陕单位每家单位推荐职工组参赛队伍不超过2队。

四、大赛时间和地点

大赛定于11月下旬在西安工程大学举办,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物质奖励

各赛项各组别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金。一等奖每队发放奖金5000元,二等奖每队发放奖金3000元,三等奖每队发放奖金2000元。奖励名额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组别报名参赛情况另行确定。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1.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以职工身份参赛的选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各赛项决赛双人赛项前3名,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

2.晋升高级工或技师。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学生身份参赛的选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获得各赛项第1名,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获得各赛项优胜奖及以上的,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三)纳入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种子选手范围。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各赛项决赛双人赛项前3名的选手,纳入当年或下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对应竞赛项目的种子选手范围,选调入集训队参加竞赛集训,直接进决赛选拔环节。

(四)通报表扬

优秀选手。获得决赛双人赛项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核准后予以通报表扬。

(五)组委会颁发的其他奖项

1.对各赛项各组别决赛一等奖获奖队伍的教练(每支参赛队伍指定1名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各赛项各组别决赛第一名获奖队伍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

3.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

4.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对在大赛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工作者”证书。

5.对在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六、大赛报名

(一)各市(区)市属企事业单位参赛选手通过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遴选后报组委会办公室;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陕单位选手由所在单位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于11月6日16:00时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联系人信息。

(二)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有关企业、有关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选手遴选等工作。

(三)统一安排赛前集训,集训期间选手食宿由承办单位提供,不收取集训费用。正式比赛期间参赛选手、教练和领队的食宿由组委会协调安排,费用自理。各组队单位要严密组织,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并提前为参赛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名参赛时出具。

(四)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18:00时,具体报名相关事宜由参赛单位联系人统一对接落实。

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15450、029-89622105 

附件:第五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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