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30 09:22:58分类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浏览8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通过强化工业设计的创新引擎功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据《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0〕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七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第四批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重视工业设计发展,具备良好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二)申报组织。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市级主管部门)负费组织本地区申报推荐工作。

(三)申报方式。各市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申报主体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合(/uploads/login style="font-size: 21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四)申报日期。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按照在线填报信息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市级主管部门)公章,于2026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二、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各市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第四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初审(名单见附件3),并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通过在线填投系统填报复核信息(见附件4、附件5),复核信息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申报第七批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和复核的初审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对申报和复核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和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魏巍      029-63915456

              初建杰    029-88494457   15332449112

材料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航空楼B座311室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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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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