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信息通信企业有序海外布局,提升信息通信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工信部指导建立信息通信企业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提供项目对接和资源发布等渠道,助力信息通信企业“走出去”。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请协助开展企业组织和推荐工作。
一、信息通信企业主体类型
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电信业务运营商:以在海外提供网络和电信业务为主,包括提供海外本地通信运营、跨境专线、海缆等服务;
2.通信网络设备制造商:对外输出通信硬件,如5G基站、光传输设备、路由器交换机,光线光缆、数据中心设备等;
3.终端、物联网硬件厂商:面向海外提供通信终端、通信模组、物联网硬件等;
4.算力、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对外输出算力、词元(Token)出海、云平台、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等数字技术服务;
5.互联网平台企业:面向海外提供社交内容、跨境电商、数字支付、数字内容等;
6.通信工程企业:对外输出通信网络解决方案,包括通信网络规划、工程建设、运维总包,承接海外通信基建项目等。
二、工作内容
(一)请各地市组织属地信息通信企业自愿报名加入“走出去”企业信息库,于2026年10月8日前填写企业汇总表反馈我厅(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并请择优推荐其中不超过总数量30%的企业为重点企业。
1.申报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合规信誉,无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境外失等相关记录。
2.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好“出海”能力或较强出海意愿。
3.各单位及申报企业请明确一名联系人,以便工作对接。
(二)工信部将向报名企业发送“信息通信业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用户名和密码,邀请企业线上填写《信息通信企业出海情况调研问卷》,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出海典型案例、出海业务情况、能力建设:未来布局、存在问题等。
(三)工信部将组织对完成线上填报的企业进行信息校核,建立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
(四)信息通信业“走出去”企业信息库建立后,工信部将组织绘制信息通信企业“走出去”能力图谱,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多双边机制及全球展会、论坛等向重点国家和地区政府及产业界推荐我国企业实践案例,搭建经验交流与对接渠道,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海外风险防控,助力信息通信企业更好“走出去”。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希军 0311-87802983 ronghechu@126.com
郭丽华 0311-87902094
张立茂 15650752320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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