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鲁科字【2026】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附件: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