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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6 06:11:14分类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浏览138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通知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4/art_3d49b86101d14560b7388f2d5f70eede.html),现为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面向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安全应急、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检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等8大重点领域,主要强化三类服务:一是试验检测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二是信息服务类,主要为行业提供知识产权、产业信息、公开数据集等服务;三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验证、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原则,重点围绕上述8大重点领域,组织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特别是组织辖区内能力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单位),指导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已列入第一批至第五批平台名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广州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他地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深圳市及央企集团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鼓励已承担我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其牵头单位不占推荐名额)。

  (三)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择优遴选、宁缺毋滥原则,注重把好申报质量关,对申报书进行初审。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请于11月3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附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申报书、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帆,020-8313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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