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山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鲁科便函〔202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厅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系统对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进行了年检。经审查,现公布2025年度山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第二批)。
附件:
2025年度山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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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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