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拟通过复核化工园区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复核工作。广州市南沙小虎化工区等9家园区拟通过复核,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6年1月27日至2月28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材料工业处)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6室。
电话:020-83133207;传真:020-83134774。
附件:广东省拟通过复核化工园区名单(第四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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