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及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编制咨询服务机构的通告
为做好2026—2029年我厅政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同时提高立项方案编制效率与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及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编制咨询服务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及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编制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
编制完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厅政务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研究,摸清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二是梳理2026—2029年期间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三是结合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提出未来3年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
(二)编制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
立项咨询服务主要是围绕项目立项开展的第三方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立项方案编制(含预算编制)、协助我厅开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采购需求书编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项目相关咨询工作等。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属于服务项目,不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但采购过程中不排除中小企业,并将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四)本咨询服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报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团队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四)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项目服务方法措施等。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9.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印刷费等,服务费用属于包干价。
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须含电子版,按照遴选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截止时间:2026年1月18日下午18:30。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20-83133415,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813室。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附件:
1.用户需求
2.遴选申报文件格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日
附件1
用户需求
一、项目背景
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部署,做好2026—2029年我厅政务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同时提高立项方案编制专业化水平,高效推进我厅2027年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进一步推进我厅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的数字政府业务体系。
二、项目内容
(一)编制厅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2026—2029年)
编制完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厅政务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研究,摸清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二是梳理2026—2029年期间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三是结合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提出未来3年我厅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
(二)编制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
立项咨询服务主要是围绕项目立项开展的第三方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立项方案编制(含预算编制)、协助我厅开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采购需求书编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项目相关咨询工作等。
1、需求调研
(1)编制调研计划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咨询服务合同和实施方案要求编制调研计划。调研计划应包含调研范围、调研内容、调研时间、职责分工、需要配合开展的工作等。需求调研方式可包括实地调研、访谈调研、会议座谈和问卷调查等。
(2)调研组织落实
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调研工作,形成调研记录和会议纪要等。调研前,应准备好相关调研材料并提前发送至被调研单位,调研材料应包括调研提纲、调研表或调查问卷等,调研结束后应及时汇总整理调研结果和调研数据,并结合项目特点深入调研和研究分析,包括:
1)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现状调研应调查基础设施、平台(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系统业务运营服务、网络安全、标准规范等情况及存在问题。需求调研应调查业务内容、业务流程、用户角色、功能要求、非功能性要求、数据资源要求、安全和备份要求等。差距分析应分析组织架构和业务运营模式,梳理业务架构和流程,摸清信息化现状和信息化服务能力对业务发展的支撑情况,评估分析当前信息化服务能力与应具备的信息化服务能力之间的差距。
2)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性分析应调查项目背景、政策依据、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达到的预期目标等。可行性分析应从技术、功能、数据、安全、标准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论证项目需求的可行性,符合有关规定、规划和实际业务需求。
2、投资概算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服务:提供概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设备、软件的价格获取方式和确认途径;各种取费依据和标准等,并评价其合理性。
对投资概算总表中设备购置费内各分项及商业软件部分要提供“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包括名称、参考型号、主要参数、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数量要等于各系统相同设备的数量之和;培训费包括培训内容、课时、费用标准、单位数、人员、合价等内容;所有概算表要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所有相关数据需建立计算公式,分表与总表建立链接;
3、方案编制
(1)方案设计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在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和数字工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厅信息化规划,明确并细化项目建设需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计划、投资概算、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内容,应充分考虑利用公共服务支撑资源和数据资源,包括政务服务场景化、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通用软件或普遍适用专业软件等公共类服务资源应用设计,满足数据资源规范性、一体化要求符合度、安全合规性、标准符合性等。
(2)检查校验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校验评审机制,采取自查修订、交叉验证、内部会审等方式反复对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进行检查校验,形成可交付版本,保障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在形式、内容及逻辑上符合要求,达到信息化规划及立项设计咨询服务项目预期效果。
(3)跟踪汇报
建立沟通机制,可采用远程会议、在线文档或现场会议等形式,及时汇报服务情况,定期跟踪掌握项目进展和成果编制质量,并及时提出意见。
(4)方案内部确认
成交供应商提交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后,应协调采购人开展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内部确认工作。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汇报材料编制和讲解工作,并根据相关建议和意见修订完善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
(5)征求意见
完成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内部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充分征求本项目涉及的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项目内容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或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关系密切的,应当充分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6)意见响应
成交供应商收集整理相关方的意见,对意见进行响应,并修改完善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编写意见响应情况说明,提交至采购人进行审核确认。
(7)方案论证
采购人组织熟悉本领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业务、技术等专业人员对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进行论证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论证意见完善立项方案。
(8)立项评审
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按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要求做好立项申报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立项审批(或备案)过程中的意见,进行立项方案修改并编写意见响应情况说明。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参与评审答疑。
4、实施支撑
(1)实施项目采购需求编制
实施项目立项审批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协助编制实施项目采购需求书,合理设置招标需求、必须响应项等条款,不得出现具有歧视性或倾向性、排他性特征的关键词或内容。实施项目采购需求书应明确项目概况、项目预算、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
(2)实施项目技术交底
实施项目完成采购后,成交供应商应向监理服务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讲解项目设计思路、目标、主要问题、核心业务需求、边界、关键设计、安全策略、项目绩效和验收指标等内容,提出项目重点、难点和应对建议,促进监理服务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快速理解项目设计理念。
三、服务期限
服务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以下工作完成后完结:一是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通过省政务和数据局审批备案;二是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完成立项申报、获得立项批复,并协助完成招标工作;如项目最终未获立项批复,则服务自动终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人员要求
结合咨询服务需求,成交供应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设置咨询总监、项目经理、咨询师等3个角色,在服务的过程中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并按照采购人考核标准的要求开展工作。咨询总监、项目经理、咨询师应具有信息化咨询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熟悉项目管理工作流程。项目总监按需到服务现场提供总体统筹和指导工作。各类角色的工作职责:
(1)咨询总监。具有与采购需求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具有承担的信息化规划、立项咨询项目经验。负责全面统筹、把控项目总体开展情况,评估项目潜在风险,对咨询的重要文档质量进行把关,确保与采购人良好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咨询服务项目顺利进行。为项目经理提供方法指导和资源支持,指导项目关键节点和重要里程碑的管理与保障,指导和检查服务交付物的管理。
(2)项目经理。具有与采购需求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具有承担的信息化规划、立项咨询项目经验。统筹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建咨询团队,对团队进行全面管理,主持开展项目工作分解、分工与计划制定,开展进度管理、节点管理、质量控制等,与项目管理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组织阶段性沟通汇报。
(3)咨询师。具有与采购需求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具有承担的信息化规划、立项咨询项目经验。参与制定咨询服务工作计划和方案,承担与项目调研和立项方案咨询相关报告、文档的编制以及交付汇报,协助项目经理开展进度管理、节点管理、质量控制,跟进搜集与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组织相关的会议、研讨等。
应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五、服务进度要求
要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信息化规划报送、项目立项方案申报,具体以采购人规定的日期为准。其他进度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及调研,包括编制实施方案、调研计划,开展调研,组织形成调研报告。
第二阶段,初稿编制,包括组织人员编制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形成初稿。
第三阶段,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内部审核,包括通过内部审核等流程,形成信息化规划及立项方案上报稿。
第四阶段,配合完成信息化规划申报、立项方案的立项初审、专家评审、资金审核、修改备案等工作。
第五阶段,配合完成信息化项目采购需求书编制、技术交底等工作。
六、文档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成果文件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1套,并提供电子版。
七、验收标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整体工作计划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验收依据
依据本服务项目的合同及双方补充协议、备忘录等文件。
2、验收要求
(1)完成所有咨询工作。
(2)项目交付物齐全,符合项目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3)成交供应商所编制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通过省政务和数据局审批备案,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需通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备案。
3、其他说明:
(1)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立项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办理合同终止。
(2)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项目最终无法通过立项的,成交供应商需退回50%首期款且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尾款。
(3)咨询服务交付物包括:政务信息化规划、项目立项方案、调研成果、征求意见情况、方案论证结果、立项方案与审批结果、实施项目采购需求书等。具体以采购人确定的项目和项目立项方案名称为准。
八、服务响应要求
项目服务响应要求如下:
1.7×24电话支持:提供7×24的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由专职技术工程师负责解答相关技术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
2.如果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或远程支持服务解决不了的问题,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可以在8小时内到达客户现场提供技术支持,24小时内处理完问题;重大问题48小时内处理完。
九、资产权属
成交供应商为实施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工作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十、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同意:
1.未经采购人事前书面批准,不论服务期间或以后,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采购人的保密信息。
2.不私自复制、下载、拷贝、携带和留存保密信息。
3.一旦服务工作终止,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将退还保存的属于采购人的所有保密信息及资料,如方案、制度、报告、合同等。
保密期限:从获知采购人保密信息时起,至保密信息已由采购人通过合法途径让普通公众知悉时止。
成交供应商违反本保密协议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通过任何合理方式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并终止服务合同。
十一、项目服务地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二、其它约定
1、合同支付总额最终以省财政厅、省政务和数据局对本次立项的批复后的价格为限。
2、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因服务内容、计划、资金审批情况或双方职责等发生变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变更的,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批复金额大于合同签订金额的,采购人按合同签订金额支付相应尾款;批复金额小于合同签订金额且大于已支付首期款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采购人按批复金额支付相应尾款;批复金额小于已支付首期款的,则成交供应商需退回采购人首期款多付金额;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立项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办理服务结项;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项目最终无法通过立项的,成交供应商需退回50%首期款且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尾款。
附件2
遴选申报文件格式
一、遴选申报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规划(2026-2029年)及厅政务信息化项目(2027年)立项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遴
选
申
报
文
件
遴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遴选报价表
注:遴选申请人需对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总预算的,属于无效报价。
遴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遴选申请人概况(格式自拟)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汇总表(可扩充)
五、遴选申请人服务经验(可扩充)
注:服务经验是指2020年1月1日至今服务的项目。
六、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