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河北省汽车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河北省轨道交通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冀制强省〔2020〕3号)的声明
经研究,将《河北省汽车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河北省轨道交通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冀制强省〔2020〕3号)“(三)加大投入助推产业链发展壮大”一段整体修改为“(三)加大投入助推产业链发展壮大。积极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支持,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加大对产业链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支持满足条件的企业产品享受国家和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加强银企对接,加大对优势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为企业转型升级、拓展市场等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特此声明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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