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地市 | 工作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目标 | 任务 性质 | 实施 方式 | 实施标准 | 工作量 | 完成 时限 |
1 | 广州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654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307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4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2 | 珠海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147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67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9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3 | 汕头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199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110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3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4 | 佛山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914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470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17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5 | 韶关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52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24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6 | 河源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26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16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1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7 | 梅州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50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42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8 | 惠州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613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296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5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9 | 汕尾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21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5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0 | 东莞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1411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815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9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1 | 中山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468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374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6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2 | 江门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291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163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3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3 | 阳江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34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36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4 | 湛江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58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16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5 | 茂名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39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18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6 | 肇庆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159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113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1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7 | 清远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126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41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1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8 | 潮州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158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82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19 | 揭阳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153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115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1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20 | 云浮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4年首次升规、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 | 对40家2024年小升规企业、21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
21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 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 | 对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 | 约束性任务 | 事后奖补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 | 对2家2023年小升规后2024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1家2023年首次升规后2024年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 2025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