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范围 和对象 | 收费 标准 | 执收单位 | 收费 期限 | 备注 |
1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1.《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费〔1998〕218号) 2.《省财政厅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用频单位(按规定免征的除外) | 详见 附表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无 | 该收费项目的涉企部分,经粤财综〔2014〕89号),已例入免征目录。 |
附表
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年度收费标准表
|
序号 | 台(网)种类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蜂窝公众通信 | 基站 | 100万元/每网每兆赫(全国网)50万元/每网每兆赫(跨省区域网) | 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收取 |
手机 | 50元/每台 | 由经营单位向用户统一代收缴* |
2 | 集群无线调度系统 | 5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收取1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 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 由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收取 |
3 | 无线寻呼系统 | 200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 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收取 |
20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 4万元/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 由省级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收取 |
4 | 无绳电话系统 | 150元/每基站 | 由省级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收取 |
5 | 电视台 | 10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万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1万元/每套节目(地级台) 50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收取,其他由省级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收取。 |
广播电台 | 1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000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500元/每套节目(地级台) 1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
6 | 船舶电台(制式电台) 1600总吨位以上的船舶 1600总吨位以下的船舶 功率≥20马力的渔船 | 2000元/每艘 1000元/每艘 100元/每艘 | * |
7 | 航空电台(制式电台) 1.固定翼飞机 27吨以上 5.7吨至27吨(含) 5.7吨(含)以下 2.旋翼飞机 | 3000元/每架 2000元/每架 1000元/每架 500元/每架 | 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收取 |
8 | 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 以下的无线电台 固定电台(含陆地电台) 移动电台(含无中心电台) | 1000元/每频点 100元/每台 | * |
9 | 微波站 工作频率10GHz以下 工作频率10GHz以上 有线电视传输(MMDS) | 4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2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6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 * |
10 | 地球站 | 25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 * |
11 | 空间电台 | 500元/每兆赫(发射) | 由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统一收取 |
备注中标有“*”的项目,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分别收取。 |
附件: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