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8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66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我省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量为121家,其中: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44家,重点领域(绿色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3家,绿色标杆企业(绿色工厂)能效专项监察72家,2022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2家。实际监察企业数量为121家。
二、监察结果
(一)能效对标情况
对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重点行业能效监察企业(含绿色工厂)2022年度单位产品(工序)能耗全部达标。重点领域被监察单位2022年度电能使用效率(PUE)全部达标。
(二)2022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经现场确认,2家违规企业已完成整改。
(三)发现的问题
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四批),发现有21家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三、结果处理
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节能监察机构对21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经现场确认,目前21家违规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附件: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结果一览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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