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七批)的通知
鲁科便函〔2025〕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济南赛福实验动物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发放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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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名单(第七批).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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