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山东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鲁工信运〔2025〕 131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461号)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山东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现予以公布。
请涉及保证金项目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目录清单将根据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山东省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版).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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