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通知
鲁工信规〔2025〕51号
各市(不含青岛)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须纳入省级技改导向目录项目库(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磁悬浮产业优质技改项目不设限),且项目的实施主体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实际发生了贷款额(年度贷款额度不低于3000万元)和贷款利息。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省财政按照不超过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同一项目累计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限定为1个。
三、申报条件
(一)每个独立法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申请财政贴息不超过3年;已获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及省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或完工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承担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磁悬浮产业优质技改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三)项目依法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四)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五)项目2022年1月1日以后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
(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等。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资金申请。线上申报流程详见《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申报企业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3.项目单位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技术工艺、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性、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的投资及进展情况;
4.取得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5.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可提供复印件,如该项目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需提供政策依据说明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6.银行盖章的贷款合同,贷款转存款凭证(或贷款借据等证明银行放款的单据),银行出具的企业还本付息的资金流水明细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9.项目真实性及符合“绿色门槛”制度承诺书;
10.项目贷款未享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持证明(贷款发放银行提供)。
以上材料须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申请报告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履行完相关盖章程序后的申请报告PDF版通过平台上传。
(二)组织申报
申报企业于4月1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请报告纸质版报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县两级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时限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上报。4月28日前将市级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请示文件及其包含的3项附件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中企业编制的申请报告纸质版1份)。
其中,3项附件包括:
1.《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
2.未获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3.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三)项目审核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进行联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核查意见,确定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商省财政厅同意后,报厅党组研究确定。
(四)资金拨付
“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名单和资金分配方案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联合评审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如实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实际到账数额、实际付息明细等原始资料。
(二)各市要加强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挤占贴息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 为准。
(四)本次项目申报为首次通过“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进行,如有相关政策及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相关联系人沟通解决。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吕长飞、商西鹏
0531-51782605 51782607
省财政厅工商贸易处 胡增基
“鲁惠通”山东省政策兑现平台技术支持:
王刚 13335118238,刘萱怡15963060335。
附件: 1. 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报操作手册.pdf
2. 2025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zip
4.未获得国家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及省级技术改造财政资金支持的证明材料.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务喇叭版权声明:以上内容均转发自互联网,信息形式为公开信息、不含涉密信息、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