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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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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工信民爆〔2021〕15号

各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们制定了《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28日

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省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开展为期半年(现在起至2021年6月30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弄虚作假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单位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多重布控,齐抓共管,加强工作联动,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没事当成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四)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隐患整改,祛疴除病;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三、重点内容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各级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突出和涵盖下列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组织职工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应急准备情况。

(二)突出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设备。结合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行业规范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设备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及时消除隐患,降低安全风险,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突出全流程、全环节、全覆盖。结合落实省工信、公安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矿山工程等行业领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工信民爆〔2021〕8号)要求,在突出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对所有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流程、全环节、全覆盖排查。根据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从《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检查表清单》(见附件1)中选用对应的检查表,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

四、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领域有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培训。所有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完善排查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3.及时整改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企业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一次上报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同时,各市、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调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市、县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确保一方平安。

1.实施全覆盖监管。各市、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所有民爆企业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决不能失管漏管。

2.创新检查方式。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加强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深入了解各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及特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真查会查。各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监管部门安全检查情况,填写《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每月一次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依法严厉惩处。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力震慑。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省级督导核查、狠抓落实。按照总体部署安排,省里将组织多种形式的督导核查组,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工作有效落实落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和异地互查核查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既督查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也督查各市、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制定方案和部署实施情况,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部署安排和工作调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督促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各市民用爆炸物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应于1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紧盯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停产整顿,并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核查检查辖区民爆企业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要坚持从严执法、从严整改,坚决落实“不能确保安全时不生产经营”的要求,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隐患分类表》(见附件3),对企业隐患整改严格落实跟踪督导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在停产的基础上限期整改。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责令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对建议改进事项,要立即责令企业制定提升改造计划,尽快完成整改。

(三)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契机,倒逼有关企业加快整合重组步伐,逐步使规模小、效益差的企业退出市场,为扩大安全投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创造条件。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也要充分抓住这次机遇,督促其尽快向自动化、智能化目标迈进,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计划。深化工业互联网在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中的应用,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新型能力,不断压减危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逐步实现少人无人化作业,全面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提高监管成效。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排查整治实效。要坚持纵深化。坚持全面深入,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市、县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下沉基层、下沉一线,查问题、抓整改、定措施,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专业化。充分发挥专家力量,针对企业生产工艺实际,强化专家技术力量,确保“隐患查得出、问题查得准、措施定得好”。检查前要有计划、既体现随机性,也要体现突出重点,对可能存在重大隐患的部位、环节必须进行检查。聘请专家要合理分工、有侧重点,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要坚持规范化。排查整治要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在进行检查时,要按照有关标准和《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隐患分类清单》,逐一对照、逐一排查、逐一落实。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检查记录要详细,表述要具体明确,要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督查指导民爆企业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1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检查表清单.docx

附件2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隐患分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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